酒,古时候又被称为“杜康”,是解忧的饮品。当然喝酒不仅可以忘却忧愁,往往还能激发灵感。酒是几乎所有男人都喜欢的东西,关于酒的文化也是源远流长。历史上不乏许多酒鬼,其中比较著名的人物和他们的故事,至今仍流传成一段佳话。
阮籍和刘伶是一对大酒鬼,他是河南人,和安徽人刘伶是邻居,不过阮籍比比刘伶帅的多,据史书记载说,他“容貌伟杰,志气宏放”。简单来说就是很有男子汉气概,和小瘦猴刘伶完全不同。阮籍和刘伶交情好,一是因为都爱酒,而是因为都崇尚庄子,而且阮籍中气十足,善于仰天长啸,还能谈琴,诗写得也不错。不过当时也没几个人夸他,因为他不顾礼法。一高兴就得意忘形,所谓:“勿忘形骸,时人多谓之痴。”
一提到礼法,每个人都想到封建,其实每个年代都有礼法,直白点就是所谓的潜规则,大家都不这么干,你偏要这么干,那么大家只能说你另类,或者干脆就是有点痴了。阮籍干过的痴事实在不少,有些是很可爱的,比如说他听说步兵营的地窖里有美酒三百桶,就主动申请去当步兵校尉,其实去了以后就是每天喝酒,喝完酒擦擦嘴就走人了,因此大家都称他为阮步兵。还有一次,阮籍的嫂子要回娘家,阮籍一直送到村口,要知道那时候小叔和嫂子说话都要避嫌,可是阮籍说了,礼法可不是为我这样的人所设的。
上面这些事都显得阮籍直爽可爱,下面这几件就显得有点怪,阮籍家附近有个美女酒店,老板娘是远近闻名的大美女,阮籍没事干就去喝酒,喝完还不走,老板娘坐在哪里,他就往身边一躺,倒头就睡。可能男主人知道阮籍这人不是色狼,何况他整天都来消费,居然也不赶他走。当然也可能是阮籍身体强壮又是国家干部,要是换成刘伶敢这样,肯定直接拎着脖领子丢到街上去了。阮籍传记载说:“兵家女有才色,未嫁而死。籍不识其父兄,径往哭之,尽哀而还”。一个不认识的美女死了,阮籍跑去嚎啕大哭,知道的说阮籍怜才,不知道的还以为人家美女作风有问题呢。所以说阮籍这个人有时候太不顾及别人的感受,让人有点反感。
不过阮籍最出名的还不是这些,他最拿手的是翻眼睛,就是所谓的青白眼。阮籍的母亲去世了,嵇喜来凭吊,阮籍两眼斜视,露出眼白。嵇喜吃了个大白眼,很没趣的走了。嵇喜的弟弟嵇康听说这个字,就带着酒拿着琴来看望阮籍,阮籍一看见酒两眼放光,露出眼睛的虹膜,这就称为青眼。青白眼也不是难度系数多高的动作,为什么别人就学不来呢,因为当时的人普遍认为阮籍这个人是个有眼光的人。当时曹爽辅政,让他出来做官,阮籍推病不出,没多久曹爽就被司马家给收拾了,于是大家都认为阮籍有远见,了不得。所以阮籍的青白眼大家才那么信服。
阮籍也和刘伶一样,喜欢坐车喝酒,走到哪里算哪里,喝到感情上来了就下车大哭,一次走到楚汉交战的地方名叫广武山的,说出了一句千古名言: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阮籍虽然狂放,却也很讲究策略,他知道司马昭心狠手辣,很少去忤逆他,还执笔写过《劝进文》,劝司马昭自封晋公。因此司马昭对他很维护,尽管阮籍当官不做事,又不遵礼法,仍然安安稳稳的得享天年,做了个快乐的酒鬼。阮籍的侄子阮咸也是个奇人,曾经坐在院子里和一群猪一起用大瓮喝酒。不过阮咸在酒界名声和叔父还差一截,没资格列入九大酒鬼,估计能在前二十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