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上午10时,全国首例因“冷冻卵子”而引发的一般人格权纠纷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视频截图31岁的原告
2019年12月23日上午10时,全国首例因“冷冻卵子”而引发的一般人格权纠纷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视频截图31岁的原告徐女士,曾于2018年12月10日,向北京某医院提出冻卵需求。北京某医院依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相关规定,认为徐女士的情况不符合我国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拒绝了徐女士的请求。
徐女士遂以受到歧视,侵害人格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提供冻卵服务,并承担诉讼费用。
当天上午,原告徐女士本人及其代理律师,被告北京某医院委托代理人到庭。部分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审理。庭审过程中,双方各自陈述了诉辩意见,法庭主持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庭审持续了约1小时,法庭宣布休庭。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当事人回应
徐女士代理律师于丽颖告诉红星新闻,该案原本按照简易程序,但是在庭上法官表示将会进一步研究相关证据和文件,所以本案可能转为普通程序,延长审限。徐女士表示,无论该案结果怎样,都将争取冻卵权益,如果本案败诉,将继续上诉。
2019年12月20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宣传部门负责人回复红星新闻时表示,院方执行的是2003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办法》。该《办法》及配套文件明确“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徐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上午的庭审中,医院方面提出,单身生育有可能造成单亲家庭子女教养问题,如果冻卵技术广泛应用,可能会让女性推迟生育年纪。此外,单身生育可能面临伦理争议。
但目前,对于单身女性冻卵的禁止性规定只有卫健委公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办法》等相关技术规范。对此,于丽颖律师表示,上述文件存在两个问题,第一该文件效力层级较低。第二,该文件制定的时间比较久远,可能已经不适应当前真实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需求。
徐女士认为,子女教育和子女抚养问题在普通家庭也会遇到。反而是社会应该更加包容、接纳单亲母亲和多元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