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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135名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促司法公正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吴文诩)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人民陪审员法自去年4月颁布施行以来,北京法院积极配合北京市司法局依法新选任人民陪审员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吴文诩)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人民陪审员法自去年4月颁布施行以来,北京法院积极配合北京市司法局依法新选任人民陪审员4301名,其中通过“海选”方式选任3578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723名。目前,全市人民陪审员总数已达8135名,是员额法官的3.1倍,更多的普通老百姓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其广泛性和代表性显著增强。

  据了解,北京法院通过健全定案机制,合理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审理,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以来,北京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4万余件,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21件。同时,通过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健全随机抽取机制,规定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数量上限,探索确定数量下限,确保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另外,还进一步健全参审工作机制,对庭前阅卷、法官指引、庭后合议等程序进行细化,探索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规则,创设事实问题清单样式,努力实现从注重陪审“数量”向追求陪审“质量”转变。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陪审员程永正介绍,他参与审理的一起涉诉案件标的高达1.6亿元,在合议庭合议时,对项目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曾出现过严重分歧。此时,具有建工职业背景的程永正结合建筑行业开发惯例、运营主体操作模式,深入分析了平台公司的作用,最终促成了合议庭对责任认定取得一致意见,有力地支撑了法官对法律适用问题做最后的表决,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孙玲玲表示,北京法院注重用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充分发挥其懂民情、知民意的优势,与法官专业化、职业化形成优势互补,努力实现情、理、法统一,着力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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