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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被罚8000元 成都实施13区域出租车融合后开出首张罚单

  违规加收返空费 司机遭罚8000元
  成都实施13区域出租车融合后开出首张罚单


  被查获的违规出租车。
  从2019年11月28日起,成都中心城区&ldq

  违规加收返空费 司机遭罚8000元

  成都实施13区域出租车融合后开出首张罚单

司机被罚8000元 成都实施13区域出租车融合后开出首张罚单

  被查获的违规出租车。

  从2019年11月28日起,成都中心城区“11+2”区域出租车实现融合互通,融合范围内的出租车实行自由营运、全域打表计费,“一口价、不打表、出城费、返空费”正式成为过去时。

  但日前,从外地来蓉的张女士向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投诉称,12月10日,她在成都双流机场打出租车前往温江一小区时,被加收了34元返空费。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收到投诉后,随即介入调查,并对违规出租车司机开出8000元的罚单。

  据悉,这也是成都市“11+2”区域实施出租车区域融合发展、全面取消返空费后,执法部门开出的首张大额罚单。

  司机三项违规 被罚款8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介绍,在收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在机场出租汽车智能管理系统中将川ATD596车辆设置为重点车辆。

  12月13日,川ATD596再次进入双流国际机场电子围栏范围,机场大队执法人员的执法终端第一时间收到消息,在T2航站楼出发层将该车现场挡获,并将司机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在后续调查询问中,当事驾驶员姚某承认在计价器显示金额71元的基础上,违规加收了34元返空费,以及在T2航站楼出发层禁止上客区域上客的违规事实。

  在执法人员对当事车辆进行检查时,还发现车上违规安装了控制车辆GPS及监控设施的开关。

  现已查实,当事驾驶员姚某驾驶车辆在禁止上客区域载客,不服从站点调派,涉嫌违反《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违规收取返空费,不按规定设置、使用计价器,涉嫌违反《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九款;在车内安装控制车辆GPS及监控设施开关,不按规定使用监控管理和通讯设备,涉嫌违反《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十三款。

  因此,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以上三项违规行为作出8000元行政处罚。

  大成都范围已取消返空费

  执法部门再次提醒, 2019年11月28日起,成都中心城区“11+2”区域出租车已实现融合互通,融合范围内的出租车实行自由营运、全域打表计费,请各出租汽车驾驶员严格执行打表计费,杜绝表外另行加收费用。

  也就是说,从11月28日起,大成都范围内已全面取消返空费,大家打车时请一定注意。

  同时,执法部门也提醒广大乘客朋友,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12328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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