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李先生给孩子报名了学校的午餐午休。由于场地原因无法提供床位,孩子们只能趴在课桌休息。但前段时间学校发布的一则通知:从下学期开始,在原有的
深圳市民李先生给孩子报名了学校的午餐午休。由于场地原因无法提供床位,孩子们只能趴在课桌休息。但前段时间学校发布的一则通知:从下学期开始,在原有的午餐费用上,还要多交300元的“管理费”。对于这个费用大多数家长表示自己不认同。
校方称,中午看管孩子午休增加了老师的工作量及其它服务费用,所以才会收取此项“管理费”。当地教育局回应,该学校属于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政策,民办学校如果进行午休服务,必须在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前提下,提供床位,才可以收取相关费用。12月30日据媒体了解,目前,该项收费已经取消。
人们不禁要问:对学生趴课桌午休收费的底气,从何而来?
学生在校午休,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是每一名学生应该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为学校,如果提供带有床位的午休室,午休收费尚有争议空间。堂而皇之地向趴在课桌上午休学生收取所谓的午休费,就显得有些荒唐了。更不用说教育部曾明文规定禁止学校收取午休管理和课后托管费用,且很多地方的午休管理费都是当地教育局承担的。
有新闻报道称该学校是民办学校,言下之意民办教育有些特殊,天生有营利目的。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民办教育其性质仍然属于公益性事业,这就意味着民办学校在利润追求上,是有所限制的。
学生趴课桌午休,于情于理都不应该收费。如果收费,就属于乱收费、违法收费。每人300块钱,看起来数额虽小,但性质严重。好在教育部门已着手处理,叫停了收费。
涉事校方,包括所有民办学校,都应该从这件事上汲取教训,坚守为人师表、公益办学的底线,不动歪脑筋,不要耍任性,杜绝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