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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施行,看看哪些与你相关!

今年1月1日,关系到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开始全面施行。此次土地管理法在农村土地管理方面做出了多项创新性的突破,引发社会普遍关注。那么,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

今年1月1日,关系到亿万农民切身利益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开始全面施行。此次土地管理法在农村土地管理方面做出了多项创新性突破,引发社会普遍关注。那么,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如何更好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助推乡村振兴?如何破除城乡一体化发展制度性障碍?

新修正<a href=http://www.iresarch.cn/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的</a>土地管理法施行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是当前农村土地管理领域一个难点所在。我国现行征地制度存在征地权行使范围过宽、补偿标准低、安置途径单一等问题。

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对征收土地范围作出了明确界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因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成片开发建设及法律规定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其他情形六种情形需要用地,可征收集体土地,其目就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防止随意盲目侵占农民土地权益。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一个财产权利。土地征收制度规范化和法制化,应该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一个重要内容。

新修正土地管理法还完善了土地征收程序,把原来批后公告改为了批前公告,拟申请征地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有关事项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等方面意见。必要时还要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召开听证会,使被征地农民在整个过程中有更多参与权、监督权和话语权。

(新修正土地管理法)一个显著作用就是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在征收土地之前,你先要经过土地调查、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然后还有一个听证程序,如果被征地农民多数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情况,对补偿安置方案作出修改。

最大限度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

此外,在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过程中,征地补偿是广大农民朋友最为关注问题。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将最大限度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

新修正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特别是删除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三十倍这个规定。

那么我们现在很多地方就反映,我们原来按照年产值倍数来补偿这种办法,已经不适应我们现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需要,补偿标准普遍反映是偏低

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法规一处副处长 马骁骏:像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可能曲面综合地价相对来说会比较高,这也是我们体现了一个公平公正和因地制宜原则,核心还是要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利,确保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充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在农村,村民用作住宅保障用地被称为宅基地,它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并无偿提供给村民使用。新修正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要充分保障我国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对于宅基地管理,以及如何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一直以来都是外界关注焦点。新修正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相关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那么户有所居,主要是当地政府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为农民提供住房保障,包括农民小区,包括分配住房。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住宅。

退出后宅基地来怎么使用?我们在法律中也进行了一个原则性规定,就是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盘活利用方式,对这些宅基地进行一个合法使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有不同利用方式。比如说,在旅游资源比较丰富地区,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腾退宅基地来兴建,比如说农家乐、旅馆来吸引城里人到乡村来度假,促进消费。

不过近些年来,由于越来越多农村居民迁入城市,有些还购买了商品房,其拥有宅基地便闲置在农村,长期无人居住。那么,城里人是否能去农村买宅基地呢?答案是目前肯定不行。如果社会资本、城市居民进入农村宅基地交易当中,会带来非常大隐患。

与此同时,农村居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必须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定,也不能随便乱建。

农地入市 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新修正土地管理法中,最受关注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内容,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进入市场流转,改变了过去农村土地必须征为国有土地才能进入市场局面。这将会大幅度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收入,赋予他们更多财产权利。

长期以来,我国土地制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实行对集体土地统一征收管理,这意味着除了农民住房用地和乡镇企业用地,以及农村公共事业用地以外,其他用地必须实行征收,并转为国有土地,再由政府进行统一供应。而随着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内在要求,这种城市农村土地双轨制已经渐渐成为了发展瓶颈。

那么现状来看,我国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总体规模还是很大,但是目前这些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仍然处于沉睡状态,还没有进行有效盘活利用。那么,这次新土地管理法修改,打破了原有这个集体土地入市障碍。

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删去了从事非农业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原集体土地规定。此外,还增加了新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赋予了集体经济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这种使用权能。应该说,这是这次土地管理法修改最大亮点,同时也是我们土地管理制度一次重大变革。那么,通过这次变革,我们应该是建立了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结束了原来二元化建设用地市场制度。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关系到当今土地供应格局变化,对于一些房地产热点城市,有望缓解用地相对紧张局面。

那么这次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对于一些建设用地资源相对来说比较紧张城市,由于盘活了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可以进入市场进行流转和使用,那么对于缓解这些城市建设用地市场供应紧张趋势,有一个比较好缓解作用。

自然资源部:对应配套法律法规正在加紧制定

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已经全面实施了。自然资源部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还对记者表示,对应配套法律法规正在加紧制定,比如集体经营性建设银行用地入市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会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范围、条件,以及进入土地市场程序等内容,作出更加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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