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破非法经营案 违规运输销售劣质柴油,涉案金额达1.5亿余元
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和来宾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广西警
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和来宾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广西警方打掉一个涉及中国西南地区多个省市的非法经营成品油不法团伙,广西、广东、湖南、云南、贵州5省区展开统一收网行动,先后抓获涉案人员32名,涉案金额达1.5亿余元。
图为办案人员查封非法经营成品油储存窝点。莫崇贵 陈年丹 摄
违规运输销售劣质柴油
2017年12月以来,来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陆续在来宾市辖区高速公路查获多辆无合法运输成品柴油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重型罐式挂车,查扣成品柴油120余吨,经鉴定机构鉴定均为劣质成品柴油。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批成品柴油系合山市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广东等地非法渠道购进走私成品柴油,经过简单的工艺进行脱色、调和、勾兑,并在未取得成品油零售、批发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的情况下,非法进行生产销售,涉及广西、湖南、云南、贵州、广东等地,涉案金额巨大。
鉴于案情重大,来宾市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同时逐级汇报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和公安部治安局。
专案组以合山市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销售活动为中心点,展开为期近5个月的侦查,梳理了上万条基础信息。
警方发现,合山市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覃某亮,关某伟、夏某武、陈某敬、庞某睿共5个股东,公司无经营成品油资质,但该公司以生产新型能源产品为幌子违规销售劣质柴油。
每天走货150至300吨
专案组判断,这是一起集货源组织、非法储存、生产销售、物流运输、资金管理为一体的全链条非法走私、储存、生产、销售成品油案件,具有严密组织的集团性犯罪特征。
由于案情复杂,为实现全环节、全链条打击,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和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前期侦查、调查取证和收网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和业务指导,并协调中石化、中石油公司参与收网行动,对查扣的油品及设备进行处置并依法鉴定。
2018年6月5日,在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指挥协调下,专案组抽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精干警力,分成5个抓捕小组,分赴广西、广东、湖南、云南、贵州展开统一收网行动。
当天,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其中,广西抓捕组抓获覃某亮、庞某睿,广东韶关抓捕组抓获夏某武、关某伟,湖南抓捕组抓获曹某丁,云南抓捕组抓获陈某峰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覃某亮、夏某武等人交代:2017年12月以来,该团伙由夏某武负责联系广东籍的“李鬼”“阿庆”“阿坤”等人购进走私柴油,每天约走货150吨至300吨不等,在广东沿海一带的无人码头,利用油罐车接驳走私货轮卸油,再通过陆路运输至储油窝点储存、分销。该公司还采取自建或者租赁储存油库的方式,在云南安宁、广东东莞、贵州贵阳、广西合山、湖南宁远设置储油库及调和加工点,方便油品储存、加工转运、分销,每吨价格低于市场价约1000元,发展分布到湖南、广东、云南、贵州、广西等地。
非法经营成品油隐患巨大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的情况,专案组发现公司股东陈某敬和货源上家李某、叶某、卢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在逃。经过专案组近一个月艰苦追踪,6月27日,在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成功抓获在逃的叶某;6月29日,又在东莞市道滘镇成功抓获在逃的李某。目前,对陈某敬、卢某的追捕工作在有序进行中。
7月12日,经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依法对夏某武、关某伟、覃某亮等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对常某、吴某、黄某等8人取保候审,另外16名涉案人员教育释放;共查封成品油200余吨,查扣油罐车10余辆、油罐20余个、加油机两台,摧毁非法储油窝点4处。
广西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伍晓阳分析说,非法经营者大多没有合法经营手续,油品储存、销售工具简陋,普遍设备陈旧老化,并多以室内或露天油罐储存油料为主,不符合现行国家要求的单层罐埋地设防渗漏池或是采用双层罐设计规范,无任何安全防范设备和措施,犹如一个个定时炸弹,安全隐患巨大,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周边老百姓生命和财产安全。
“成功打掉‘12·21’非法经营成品油不法团伙,有力打击震慑了我国西南地区走私、非法经营成品油犯罪活动,净化了成品油市场,堵住非法经营的劣质油品来源,在全区乃至全国都具有深远意义。”伍晓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