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针对新华社此前报道部分汽车客运站在销售汽车客票时,违背乘客意愿搭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行为,交通运输部19日回应称,将指导相关地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针对新华社此前报道部分汽车客运站在销售汽车客票时,违背乘客意愿搭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行为,交通运输部19日回应称,将指导相关地方交通运输部门会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督促相关客运站认真开展核查、整改工作,在汽车客运站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明示保险自主购买提示和保险价格,杜绝默认搭售保险。记者近日走访河南、甘肃、安徽等地汽车站发现,旅客在买汽车票时被搭售1元、2元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对此,交通运输部表示,已组织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春运期间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强制搭售保险等违规行为,督促客运站立行立改;通过媒体、客运站、客车等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对乘客投诉举报的强制搭售保险等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行深入核查、认真处理、及时反馈,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汽车客运站在销售汽车客票时,违背乘客意愿搭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不得利用职务或者职业便利强迫、引诱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等相关规定,侵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人民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