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这意味着新型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疾病,那么通过什么传染呢?为大家整理国家防控措施如下:
新型肺炎乙类
新型肺炎乙类传染内容公告介绍!
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新型肺炎通过什么传染?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证实人传人;确定有医务人员被感染的情况;不会重复17年前非典的情况;现在采取措施,疫情完全可以逆转;正确的防护手段可预防,戴口罩很重要;如果不幸感染病毒,医院也有相应的抢救方法,公众无需恐慌。
新型肺炎乙类传染国家防控措施!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
据人民日报消息,截至1月20日18时,我国境内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24例,其中确诊病例217例(武汉市198例,北京市5例,广东省14例);疑似病例7例(四川省2例,云南省1例,上海市2例,广西壮族自治区1例,山东省1例)。日本通报确诊病例1例,泰国通报确诊病例2例,韩国通报确诊病例1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