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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

  新华社重庆2月2日电(记者周闻韬)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日发出通知,对11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予以重点打击,要求重庆各级法院依法从严从重审理相关案件,实

  新华社重庆2月2日电(记者周闻韬)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日发出通知,对11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予以重点打击,要求重庆各级法院依法从严从重审理相关案件,实现快审快结。

  据介绍,这11类犯罪行为包括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和社会秩序等。贪污、侵占或者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疫情款物,在预防、控制疫情中负有相关职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也被纳入此次严惩范围。

  针对前述犯罪,重庆各级法院在刑罚裁量时,要综合案件事实、情节及危害后果,体现从严从重,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要严格缓免刑适用条件,加大对犯罪人违法所得追缴和罚金、没收财产刑罚适用力度,同时充分适用“从业禁止”这一非刑罚性处置措施惩罚相关职业犯罪。

  重庆各级法院对受理相关案件,要合理调配审判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在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基础上,在有效防控案件审理过程中疫情传播风险前提下,加快办案进程,实现快审快结,原则上必须在审限内结案,非因情况特殊,不得延长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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