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经过40多分钟的远程视频庭审,江苏省南通市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在网上发布销售口罩虚假信息,诈骗被害人9520元,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
今天下午,经过40多分钟的远程视频庭审,江苏省南通市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在网上发布销售口罩虚假信息,诈骗被害人9520元,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记者在网上观看了此案的庭审过程。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案依托网络4地连线开启“无接触”审理模式,在港闸区法院设立刑事法庭审理主场,区检察院、南通市看守所、区法律援助中心设分场,法官、检察官、犯罪嫌疑人、辩护人通过视频对话进行了远程庭审。
港闸区检察院指控,疫情爆发期间,被告人张某于2020年1月28日至1月30日,利用被害人防疫的迫切需求,通过微信、QQ等平台,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3名被害人定金共计9520元,并在骗取钱款后将被害人在网络平台账号中删除。在审查起诉阶段,张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检察机关通过电子屏幕展示了张某的犯罪证据。
“在疫情期间做出这样的事情,我非常后悔!”庭审中,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证据没有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手段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张某2013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属于累犯,且在疫情防控期间,多次诈骗他人财物,依法应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其家属代为退还全部赃款等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