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维维股份因股东资金占用收到监管工作函,要求就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维维股份3月24日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时宣布,经自查, 公司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3月25日,维维股份因股东资金占用收到监管工作函,要求就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维维股份3月24日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时宣布,经自查, 公司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维集团 )存在短期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9 年 1-9 月其通过银行电汇方式与维维集团发生资金往来 29 笔,累计金额约9.4亿元。
同时,针对针对1.8亿元溢价31%买股东房产,维维股份表示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结合相关楼盘、业态销售价格,溢价客观公允。
资金往来累计金额约9.4亿元,维维股份致歉
维维集团持有维维股份 15.91%的股份,为第二大股东。维维股份在公告中披露,2019 年 1-9 月公司通过银行电汇方式与维维集团发生资金往来 29 笔,累计金额约9.4亿元;至 2019年11月累计收回本金和利息金额约9.7亿元,资金占用余额为0,期间存在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截止目前已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对于占用原因,维维股份解释称:近两年在 去杠杆、去负债 严峻的金融市场环境下,民营企业遇到前所未有的融资难题,银行贷款规模压缩,股票质押率过高,还款压力加大,资金短时周转困难,为避免出现系统性风险波及上市公司,迫于无奈出现了应急性地短期违规占用,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维维股份表示,公司自查后,进行了积极整改,纠正了上述违规占用行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明扬未经履行内部决策和审议程序,直接和集团财务总监宋晓梅协商进行资金往来,张明扬和宋晓梅系违规占用事项的主要责任人,其已充分认识到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错误及严重性,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公司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公司董事会、股东维维集团及其相关人员就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也真诚希望得到上级证券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的谅解。
1.8亿元溢价31%买股东房产,维维股份称价格公允
3月17日,因拟以1.8亿元购买股东维维集团全资子公司房产,维维股份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就标的评估定价、交易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作出说明。
评估报告显示,标的资产尚未竣工验收,交易价格较账面值增值率31%。
与此同时,维维股份财报披露,2019年前三季度,其净利润为0.93亿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额高达36.76亿元。1.8亿元的交易价格相当于前三季度净利润的2倍。
维维股份在3月24日的回复中表示,结合徐州市新城区相关楼盘、业态的销售价格,公司认为其价格是客观公允的。
根据披露,2019 年三季度报告期末,维维股份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9.31亿元。
其中,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分别约10.7万元、10.17亿元。
9.2亿元其他货币资金中,8.03亿元受到限制,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保证金。
维维股份强调,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截止目前,维维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各类金融机构贷款担保余额约2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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