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女孩死于“滴滴”,每次只能反思?
三个多月前,21岁空姐李某珠乘坐滴滴遇害,她的尸体在野外被发现,父亲哭得肝肠寸断。凶手畏罪自杀了。至于他怎么利用滴滴的漏洞接单,语焉不详了。
滴滴说,要整改。然后,我就发现原先的滴滴专车改成了“礼橙专车”,穿上马甲差点没认出来。但安全性啊,服务啊,到底有没有改,反正坐了几次,我没感觉出来变化。
今天,又看到新闻,23岁的赵小姐,乘坐滴滴从乐清到永嘉,一个小时的路程,却再也没有到达。她的尸体被发现在荒郊野外。这回司机被活捉了。
为什么?滴滴之行成为了死亡之旅。难道,每次事发,都只剩下反思?
上次空姐遇害,有人在网上开了一大堆单子,教女孩子外出打车需要注意的事项。看完那些好为人师者的教条,我觉得最好的方式是别生女儿,然后别打车。
那永远是治标不治本的,我们需要的不是任何社会活动,都准备一本受害人防范手册,而是如何让那些日常的活动,即使发生危险,也永远有及时的救济措施避免它恶化。
在这次事件中,我注意到,受害人小赵从乐清虹桥镇到永嘉上塘真先后要经过淡溪镇、四都乡、丁岙镇。司机没开104国道,而是往山上开,小赵有点害怕,给家人发信息,说司机往没有的地方开,几分钟后喊救命,然后手机就没人接了。
那么,作为滴滴的管理方,遇到这种突发情况,有没有应急措施,有没有预案?
各种迹象表明,没有预案,防患于未然,甚至连最起码的事后救助,都是严重滞后的。
“好友在觉察到事情不正常以后,随即采取措施,于三点四十分左右第一次联系滴滴平台,滴滴平台给出答复,会由相关人员介入,需等待一小时……”
命悬一线,一分钟都太长,竟然需要“等待一个小时”?!
这种感觉,就好像人家把刀搁在你脖子上了,你说别急,现在我们来插播一则广告。你特么是歹徒的帮凶吗?!
我们再来看,后来发生了什么。“第一个一小时期间多次致电未果,一小时后仍致电未果。直到五点四十分左右滴滴平台来电,告知已和司机联系,司机表示赵姓女孩没有上车。”
What?两个小时候,才有反馈,才通过疑似凶手的司机反馈,说受害人没有上车?你这是在拿生命开玩笑吗?那个时候,小赵尸体都凉了,你才开始慢吞吞地通过那么愚蠢的方式去问凶手说,你有没有见过她?如果是滴滴客服你妈在车上呢?你也这么慢?
当然,这不是哪个客服个人的问题,而是滴滴的整个应急体系根本就没有针对这种情况的救济措施,根本没有把乘客的安危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尽管前不久刚出了空姐遇害事件。
“至晚间,滴滴平台告知乐清当地警方司机具体信息及车牌,警方判断滴滴司机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追查。”到了晚上,也就是案发大半天后,滴滴平台才把相关信息告知警方,这种事后救济,永远无法防范乘客遇害事件,最多只能让尸体早发现一会儿还是晚发现一会儿。
我只能理解为,滴滴在尽快发现乘客尸体方面,是有作用的。
作为连接陌生的司机和乘客之间的最大服务平台,你从司机和乘客的交易中双向提取费用,那么你就有在管理方面负有职责,在监管以及安全方面有保障的义务,不作为,就等于是纵容犯罪,等于置客户的生命于不顾,甚至,可以说,就是在放任杀人。
空姐遇害的时候,我就说过,滴滴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预防措施,空姐不会是最后一个受害者。一语成谶,但没想到来得这么快。我可以想象小赵的父母伤心欲绝的情景。
我也可以预见,滴滴会公开道歉,会表示整改,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公众又会淡忘,有新的热点事件,替代小赵遇害事件。血迹,会被下一个舆论冲淡,最多一个星期。
在一个缺乏安全感的社会中,人的生命是如此微不足道。在资本推动的盈利模式下,任何基于道德的反思都是毫无意义的。当企业对盈利的欲望盖过了对社会的责任,你永远不要期待它有真正的痛定思痛的改变,除非其违法的成本远远大于其收益。
长生生物,如果从第一起产品事件就零容忍,从一经发现问题疫苗就就令其退市,高管判刑,就不会有后面前赴后继的继续作恶。同样的,如果对滴滴的惩罚足够狠,足够痛,也不至于它完全把这种舆情当做是一次危机公关,以及下一轮营销的开始。
如果道歉有用,还要法律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