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宗时,世人称李白的诗、张旭的草书、裴旻的剑舞为"三绝"。虽然李白是以诗闻名天下,但李白可绝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李童鞋”。据史料记载,李白本人的武功非常强,被
文宗时,世人称李白的诗、张旭的草书、裴旻的剑舞为"三绝"。
虽然李白是以诗闻名天下,
但李白可绝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李童鞋”。
据史料记载,李白本人的武功非常强,被称为“唐朝第二大剑客”,
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全国击剑比赛亚军。
可能你会问了,那第一是谁啊?
那就是被唐玄宗封为左金吾大将军,江湖人称“剑圣”的裴旻。
剑圣啊!瓜友们!
而且李白就是跟随裴旻学的剑,
剑圣的徒弟啊!瓜友们!
用脚想都知道,有种师傅的他能差到哪去。
当然,这些不免有些夸大,
但李白确实在当时的文人圈里是剑术第一,在武士圈里是文彩第一。
感觉这哥们好习武甚至超过好写诗,
这也能从侧面解释李白的诗为什么总那么豪气,
毕竟人家自身就是个一身功夫的钢铁直男。
从《新唐书•文苑传》中有记载,
李白“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喜欢权谋之术,为人行侠仗义。李白在向别人推介自己的特长时曾说:“十五好剑术,……三十成文章。”
这里就明明白白的在告诉我们:
劳资小时候刀枪棍棒都耍的有模有样。
所以李白在《侠客行》中的那句千古名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这句话看似是形容侠客的,
但窗窗越来越觉得完全有可能是在偷偷给自己打call。
年轻时的李白脾气火爆,仗着一身好功夫,打架的事没少干。
唐代流行斗鸡活动,
在一次斗鸡活动中就和几个小流氓干起来了,大发神威一连手刃了好几个泼皮。
场面想象不出来,就脑补他那句“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闹市啊!拿刀砍人,还砍了好几个人,不折不扣的古惑仔。
最后实在寡不敌众,
得亏朋友带来了官府的人才把他救下,
不然世上多了个被砍死的混混,却少了个天下闻名的诗仙。
以上据不可靠考证,这事发生在李白25岁的时候。
那李白25岁时还干了什么?
“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
这家伙绝对不是学乖了跑出去参加高考去了,李白一生就没参加过科举。
窗窗觉得吧,这家伙估摸着是杀了人避风声去了,
同时借此机会“横行”天下,做个大侠或者将军什么的。
李白习武之心很重,为了学剑术,提高武艺,又专门到山东。
他在《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一诗中写道:
“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
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翰林学士李公墓碑》,里面讲李白
“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
文中的裴将军,就是剑圣裴旻,李白的师父。
李白除了有一个著名的剑客师父外,还有一个杀手徒弟,有诗为证——
《赠武十七谔》。
从这首诗的序里面,我们就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
门人武谔,深于义者也。质本沉悍,慕要离之风,潜钓川海,不数数于世间事。闻中原作难,西来访余。
翻译过来就是,
我徒弟武谔人狠话不多,正义感爆炸,听说安史之乱爆发了,就来拜我为师,准备为国效力。
要知道,武谔是个杀手,不是诗人。
他拜李白为师,是来学武艺的,不是来学诗的。
李白武功高强,尤擅剑术,他对剑的迷恋在诗中常有体现。
据统计,
《全唐诗》里李白诗中“剑”字共出现了107次,分布在106首诗中,约占全诗总数的10%。
说白了,李白就属于那种没事写写诗,有事砍砍人这种类型的侠客。
其实吧,李白的尚武并不奇怪,
在唐代,作侠客、作大将确实是当时大部分年轻人的普遍追求,
是一种人生观,是太平盛世的时代精神。
比如李白的“忆昔作少年,结交赵与燕。金羁络骏马,锦带横龙泉”;
岑参的:“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送李副使赴碛西官军》);等等,
不过窗窗估摸着,最主要的一点大概还是,
当时的盛唐非常开放、尚武,女流氓都数不胜数,
所以那个年代的七尺男儿没点武功,应该都会被归为死娘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