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11月21日发布消息,不予签发两家疫苗企业生产的狂犬病疫苗,合计约10万瓶。据了解,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约4.3万瓶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及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11月21日发布消息,不予签发两家疫苗企业生产的狂犬病疫苗,合计约10万瓶。
据了解,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约4.3万瓶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及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约5.7万瓶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被不予签发,无法获得上市许可。
按照疫苗管理有关规定,所有企业上市销售的疫苗,均须报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批签发,对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未经批签发的疫苗无法上市销售。
吉林迈丰的官方网站显示,这家成立于2001年的公司,在2007年获得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生产车间通过GMP认证并获得证书。
长春卓谊成立于2005年,在2016年获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注册批件和GMP证书。这两家疫苗生产企业均位于长春市。
此前,辽宁成大生产的77516瓶狂犬病疫苗在10月23日被不予签发。长春长生20批265万余支狂犬病疫苗9月5日被不予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