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记者 张子渊)江西年轻夫妇王太平、胡敬售卖以瞄准镜、消声器等玩具枪配件为生,2017年7月,夫妇俩进了一批高压气瓶销售。四个月后,因有人在网上购买各种枪支零件组装成枪支被查获,警方认定曾卖给其气瓶等零件的王太平夫妇涉案。
随后,夫妇二人被河南省范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9日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被告人胡敬有期徒刑13年,胡敬的丈夫、被告人王太平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悉,目前夫妇二人已经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上,仍旧有胡敬销售的这种高压气瓶在出售。
案发
夫妻被诉违反枪支管理规定
河南省范县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胡敬及其丈夫王太平2017年7月份以来,通过网络贩卖26个用在气枪上的高压气瓶,因为胡敬怀孕,丈夫王太平从9月份开始帮助胡敬打包、邮寄了部分高压气瓶。
2017年11月2日,范县公安局民警在胡敬租赁的房屋内查获309个高压气瓶,经鉴定,查扣的气瓶认定为10套不成套气枪散件。
判决书显示,该案另两名被告人张督督、王广贵曾通过微信多次在胡敬处购买过气筒、瞄准镜等配件。张督督还将枪卖给了一个叫汪路的人。其中,王广贵供述,其购买了枪支零件后把零件组装成枪支来打猎,在淘宝上购买枪支零件有15次左右。从2015年开始,他一共改装过三把火药枪,都是用射钉枪改装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敬伙同被告人王太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贩卖气枪配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胡敬与王太平系共同犯罪,二人没有明确分工,不足以认定王太平系从犯,仅能证实王太平在共同犯罪中相对胡敬所起作用较小,对公诉机关认定王太平系从犯的意见不予支持。王太平刑满释放(有抢劫、盗窃前科)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胡敬有期徒刑十三年,王太平有期徒刑十四年,张督督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王广贵有期徒刑七年;汪路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上诉
不认为构成买卖枪支行为
法院判决后,胡敬和王太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胡敬在上诉状中称,她和丈夫王太平没有买卖枪支的故意,也没有买卖枪支的行为,只认可销售了26个高压气瓶。
此外,胡敬上诉称,其所卖的高压气瓶和目前市场上公开出售的高压气瓶没有区别,在很多电商上仍然公开销售。这种高压气瓶并不是专用于气枪的枪支配件,而是一种中性产品,还可用于水产养殖、船舶救生等。且其并没有想到购买人会用高压气瓶制作仿真枪,也不知道他们制作的仿真枪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真枪”。而309个被查扣的尚未出售的高压气瓶并不能被认为构成犯罪行为,顶多属于犯罪预备。
同时,胡敬和王太平均在上诉状中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的行为,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不仅应当考虑涉案枪支的数量,而且应当充分考虑涉案枪支的外观、材质、发射物、购买场所和渠道、价格、用途、致伤力大小、是否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是否规避调查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解读
律师称气瓶并非“用于气枪”
该案律师认为,高压气瓶根本不是专用于气枪的枪支配件,而是一种中性的产品,其用途极其广泛,当然也可能被个别人用于气枪,但绝不能应将涉案高压气瓶认定为“用于气枪的高压气瓶”,正如不应将杀人犯所用的菜刀认定为“用于杀人的菜刀”。
并且上诉人所卖高压气瓶均为没有气体的空瓶,没有任何安全风险问题。
综上,律师认为上诉人只是单纯的有买卖高压气瓶的行为,而没有买卖枪支配件的行为,如果上诉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淘宝、京东卖家、生产厂家以及他们的员工也都应该构成犯罪。
实际上,在之前涉枪案审理中,卖枪平台是否需要负责也有不少讨论。涉枪方面,《刑法修正案九》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权责作出规定,包括发布枪支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的信息。
如果电商平台明知商家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不阻止,要承担共犯责任。
但是电商平台负有共犯责任需要具备三个要件:平台客观上对违法犯罪活动起到帮助作用;平台主观上明知商家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经有关部门警告、处理后,仍然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协助。
对话“如果知道违法一定不会卖”
因案发时怀有身孕,胡敬如今被取保在家,现在她的小女儿已经8个月了,两个双胞胎儿子则在上小学。她担心如果被收监,三个孩子怎么办。
胡敬自称,作为一个90后的农村女子,她并不知道卖高压气瓶这些东西会违法,她也只是想赚钱养家糊口而已。
法制晚报:你在卖高压气瓶前主要做什么工作?
胡敬:一开始就是在广东那边卖水果,但是不赚钱,卖不动。后来听说义乌这边卖小商品挺好的,我就去了义乌,看到很多人卖仿真枪的瞄准器、消声器,就开始卖这个。卖了一段时间后,还是卖不动,听说卖气瓶能赚钱,于是就进了一批气瓶。
法制晚报:包括气瓶在内的这些东西,都是通过什么途径销售的?
胡敬:一开始是在淘宝上,但我们不会做,淘宝店卖不动做不下去了。后来听说在微信上卖效果好,我就弄了个微信号,做微商。
法制晚报:瞄准镜、消声器以及高压气瓶这些东西都可以用在仿真枪上,你当时意识到这些东西一起卖会违法吗?
胡敬:没有,真的没有。我家里有两个孩子了,还怀着一个孩子,要是违法我怎么可能去做,那样的话孩子以后怎么办?当时我去义乌,看到很多人都在卖这些东西,也是成套地卖。后来我还在淘宝、京东这些大的电商网站上查过,也都有卖的。而且我后来还加了个微信群,群里都是卖这些零配件的人,大家也都是成套地卖,有的比我卖得还全,一看别人都没事,我才开始卖。
法制晚报:有没有想过这些东西卖出去会组装成枪?
胡敬:我的这些东西属于仿真枪的配件,而不是零件。我们不卖零件,比如枪管、扳机、子弹这些都不卖。我卖的高压气瓶,除了可以做气枪,也可以用作别的用途,比如水产养殖。但如果别人从我这里买了气瓶,从另一家买了枪身,又从第三家买了扳机,这样组装成一把枪,那我怎么知道他买气瓶是用来做枪还是别的用途。
法制晚报:有没有人从你这里购买过成套的东西?
胡敬:没有一次性购买一套的,可能有断断续续购买的,今天买瞄准镜,明天买气瓶。我卖的货加在一起都组成不了一支完整的枪。
法制晚报:在卖气瓶的过程中,你丈夫做了哪些工作?
胡敬:他其实就是一个帮忙的。我丈夫以前有前科,出来后去跑运输,也不赚钱。后来我在义乌这边卖东西,就跟他说你过来帮我吧。因为我当时怀孕了,搬东西发货不方便,他就过来帮我发货。这个一人做事一人当,他并没怎么参与买卖。
法制晚报:当时警方查到你家的时候,你是什么状态?
胡敬:没想到。那天我们正准备休息,警察敲门后进来,就说要搜查,说是涉及枪支的事情。我以为是有人用我们卖的气瓶做枪结果出了人命,后来警察说没有,然后就搜查了我家储存气瓶的屋子,300多个气瓶被认定为10套枪支散件。
法制晚报:你卖气瓶盈利多少钱?
胡敬:很少,利润也就几块钱。因为我们刚开始做这个,没什么渠道,卖不动,四个月才卖了20来个,积压了300多个,我就想先薄利多销,等打开渠道了再说。
法制晚报:一审判决前有想过会这么重吗?
胡敬:没有。当时警方查扣了东西,检察院要起诉,我还问周围卖这些东西的人,会不会判我们刑。周围的人都说不会,说大家都卖怎么就判你俩,顶多就是罚点钱或者关几天。我也想着如果真是这样,以后也就不卖了,违法风险太大。
法制晚报:一审判决你和丈夫有罪获刑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感受?
胡敬:天塌了,死的心都有。我们家里还有三个孩子,我俩要真是被判十几年,孩子怎么办?后来我拿到了判决书,看到组装枪的那几个人判得都比我们俩轻,我觉得这个不合理。
法制晚报:下一步你们打算怎么办?
胡敬:我们俩都是农村人,都不知道这个违法。如果真的违法了,罚钱什么的,我们就当买教训学法了。但一审这个判决我们肯定是不服的。目前我们是上诉了,还请了在仿真枪方面有经验的律师,刚才律师告诉我,濮阳中院已经决定庭审了,希望能有好的结果。
文/记者 张子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