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孩弑母后被释放真正原因是什么?
前几天震惊国人的12岁男孩弑母一事目前有了最新的消息,据说男孩已经被释放了,这是真的吗?难道这名男孩就一点责任都
前几天震惊国人的12岁男孩弑母一事目前有了最新的消息,据说男孩已经被释放了,这是真的吗?难道这名男孩就一点责任都不用负吗?
男孩弑母后被释放是真的吗
12月2日晚9点左右,家住益阳沅江市泗湖山镇的34岁母亲陈某永远都想不到,会被杀死在自家卧室,而凶手正是自己12岁,还在上小学六年级的孩子,吴某康。
据警方的初步审讯得知,当晚母亲陈某发现吴某康抽了四包烟才打了他,平时对他的管教也仅是沉迷于游戏和吸烟这两点。
他还是12岁未满14岁未成年人,不能进行拘留或者进少管所。警方只能释放,当晚就已经送回家由家长接回监督。但为了小孩的成长,教育部门希望吴某家属将他转校,心理专家建议进行心理疏导。
将自己的母亲亲手杀死,竟然没事,还能够继续在外面学习,这是多么让人痛心的事实!
男孩弑母后就一点处罚都没有吗
因为不满14周岁不按刑事处理的“小恶魔”,真就任由他自由生长?并不是这样的,家长是可以原谅他,但是社会需要尽到社会应该有的责任。
在刑事免予处罚之外,还有政府强制收养制度,也就是《刑事诉讼法》17条规定的:“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监狱如果算是实行劳动改造,你们政府收容教养,算是对未成年人开了一扇窗。可是这个收容教养制度并没有很好衔接,就以湖南省为例:《湖北省公安机关办理收容教养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明确指出,“对家庭不具备管教能力,确有必要收容教养的,办案单位可要求犯罪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由政府收容教养的书面申请”。
收容教育规定要求,监护人或者父母作为强制申请的主体,如果父母不申请呢?谁来提起这个程序?因此完善社会的主动收养管教,还需要进一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