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兰惠表示:“高通并不认为任何后发现的证据表明高通自身的商业行为发生了变化,所有提出的证据都与高通所谓的市场力量变化有关。”
这是高兰惠法官对高通进行的第二次预审裁定。上个月,她裁定,如果与其竞争的芯片制造商提出要求,高通必须向它们授予技术专利许可。
如果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在针对高通的诉讼中胜诉,那么监管机构可能会对高通处以罚款,并迫使该公司改变一些围绕专利许可的商业做法。与销售芯片相比,专利许可为这家芯片供应商带来的利润更高。
韩国、中国台湾和其他地区的监管机构已做出不利于高通的裁决,并对其处以数十亿美元罚款。
然而,高通对许多裁决提出了上诉,且部分达成了和解,比如,该公司与中国台湾反垄断监管机构公平贸易委员会(简称TFTC)达成和解协议,最终TFTC的裁决结果被撤销,高通向台湾地区知识产权法庭提起的诉讼也终止。
此外,未来5年,高通将在台湾推动一些贸易项目,以造福移动和半导体生态系统以及中小型企业和消费者,包括5G合作、新市场拓展、初创企业与大学的合作,以及为运营和生产工程建立台湾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