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消息,ofo再被服务商起诉,针对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起诉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拖欠服务费一案, 12月14日上午消息,ofo再被服务商
12月14日上午消息,ofo再被服务商起诉,针对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起诉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拖欠服务费一案,
12月14日上午消息,ofo再被服务商起诉,针对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起诉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拖欠服务费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决,判令东峡大通支付服务费8111896.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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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显示,原告嘉里大通与被告ofo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于今年6月立案。
嘉里大通方面称,2017年6月与ofo签订一份《自行车仓配服务合同》,约定由嘉里大通向其提供与ofo共享单车有关的卸车、仓储、配送、库存盘点等服务,ofo应依照合同约定向嘉里大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合同约定,ofo应在签收嘉里大通寄送的相关服务费用发票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服务费用予以确认,并在此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若其未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则视为确认。同时,还约定嘉里大通需向其支付10万元作为保证金,在双方合作结束后予以返还。
嘉里大通方面称,上述合同签订后,嘉里大通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并将相关服务费用发票提供给了东峡公司,但截止到嘉里大通提起本案诉讼之日,其尚欠嘉里大通多笔服务费用累计8111896.38元,且各笔服务费均已超出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一、被告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服务费8111896.3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至2018年5月14日,利息金额为86098.48元;自2018年5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上述服务费实际给付之日止),均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二、被告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证金10万元并赔偿该笔款项利息损失(自2018年5月1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上述保证金实际退还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此前,ofo已经被多家物流及制造供应商起诉。根据公开资料统计,在此之前已至少有9家公司因合同纠纷将ofo告上法庭,涉及物流运输、房屋租赁、广告费用、拖欠货款等多种事由,部分案件已达成和解,尚有多起仍在审理之中。
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因欠款起诉ofo的还有兰州雄飞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淄博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武汉光谷创客街区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云造科技有限公司、百世物流、德邦物流及上海凤凰等企业。
今年11月,新浪科技曾报道,当时涉及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的信息多达20条,立案时间范围从2018年08月31日至11月12日,涉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被执行标的也从数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累计执行标的合计超5360万元。
为了缓解资金压力,ofo已经开展多项商业变现计划,包括车身广告、App端内广告等。11月14日,ofo创始人戴威在公司员工大会上表示,由于供应商债转股,目前公司资金情况正在好转,但依然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