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底,浙江金华一对夫妻在派出所大门附近垃圾箱旁带走一条警犬,被警方查获后受到取保候审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而按这对夫妻的说法,他们是把警犬当作流浪狗带走进行救
今年6月底,浙江金华一对夫妻在派出所大门附近垃圾箱旁带走一条警犬,被警方查获后受到取保候审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而按这对夫妻的说法,他们是把警犬当作流浪狗带走进行救助。30日记者获悉,金华市公安局领导对此事件高度重视,通报了该案的处理进展情况。
因多湖派出所相关人员对散放的警犬未尽到管理职责,违反了《警犬饲养管理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金东公安分局决定对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警犬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
金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朱某、应某所涉案件,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已介入,将结合朱某、应某夫妇提供的线索和证据,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等进行全面核查,尽早给当事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并对媒体的监督和网民的关注表示感谢。
早前报道: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浙江金华的一对夫妻因为“救助”了一条警犬而遭遇刑事立案,目前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生活受到较大干扰。而当地警方认为,这对夫妻的“救助行为”属于盗窃。这对夫妻行为究竟是救助流浪狗还是盗窃警犬?
垃圾堆旁捡一只“臭”狗,警察找上门
10月8日,浙江金华的应女士在新浪微博上,通过付费问答向微博认证为“杨文战律师”账号提问,称其因在路边捡到一条狗而被认定“偷盗国家财产”,进而寻求法律帮助。应女士的丈夫朱先生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场情形。“那天晚上,我和老婆吃完饭去公园散步,8点多路过多湖派出所门前的一条路,那里有一排垃圾桶,我老婆看到一只狗,在那边吃垃圾,当时是夏天,担心这狗会被渴死,很晚了,也没有看到有被栓绳子,我离它十几米远的时候,对它招了下手,它就自己扑过来了,摸了摸它,这条狗很脏很瘦很臭。”
应女士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称,他们捡这条狗的地点和派出所一墙之隔,捡狗的过程全程没有强制拽狗的举动,带回家后,在狗的身上,也没有找到任何原主人的信息。尤其是认真查看狗脖子上的项圈,也没有任何信息。“严格来说,那个地方已经不属于派出所的墙外面了。因为派出所的隔壁是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那条狗所在位置的是在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围墙外面的垃圾堆面上。”应女士生活,自己之前经常救助小动物。因为有过捡到狗报案未被受理的经历,这次捡到狗也没当回事儿,没有报案。恰巧那几天,她的丈夫接了一些雕刻的活,为狗寻主的事就暂时拖着了。没想到几天后,就被警察找上了门。
在应女士看来,事情并不复杂,但她和丈夫却因此前后被民警讯问过8次。应女士称,究竟是偷还是捡,她和丈夫在派出所曾和民警各执一词。“就是因为这样,民警才一直让我们去做笔录,前前后后两个人加起来做了8次,每人4次,搞的挺累,心情挺难过的。”
走出派出所,警犬还在翻垃圾
应女士告诉中国之声,7月初,她做了第一份笔录,上午交钱取保候审。到目前为止,手里只有交钱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票据,没有收到过警方出具的任何正式的法律文书。“就只有两张发票,那两张发票上有派出所的公章。上面写着盗窃,被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额。有让我们签过字,但是没有给我们。打印了一份文件,就说这个事情先取保候审,你们签个字,明天过来把钱交了。”而让应女士和丈夫没有想到的是,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那天,他们走出派出所大门,又看到那条警犬在垃圾堆旁翻垃圾,而没有任何人看护。更让他们感到蹊跷的是,之前就有人因为警犬被刑事处罚过。
“后来我们就认识到这个事情的严重性,就委托了两个律师。这个案子一直拖着,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两个的生活,因为毕竟是犯罪嫌疑人。而且有些民警土话就说,‘我们是夫妻偷狗贼’。 ”
应女士认为,这件事情查证起来并不困难,因为事发现场有一个监控探头,能看出狗是在翻垃圾,而且她本人也有多次救助狗的经历。但办案民警始终认为,他们夫妻是看中这条狗的价值,想据为己有。
据悉,这条狗是一条德国牧羊犬,应女士提到在多湖派出所接受处理时,注意到一份“价格鉴定书”上注明他们捡到的警犬名叫“老三”,价值15000元。
警犬为何独自翻垃圾?警方:管理有问题
事发时,这只名贵警犬为何独自在垃圾堆旁翻垃圾?两名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盗窃的主观故意?这些无疑是这起事件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