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有报道称“小米、苏宁等被财政部点名存在逃税漏税现象”等文章,10月30日,苏宁方面给记者发来回应称,该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问题为2017年财政部会计监
针对近日有报道称“小米、苏宁等被财政部点名存在逃税漏税现象”等文章,10月30日,苏宁方面给记者发来回应称,该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问题为2017年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存在的会计执行质量问题,而非所谓的‘逃税等问题’”。
苏宁方面表示,所谓531.89万元,是指在确认收入时没有同转递延收益,与纳税无关,且事实上苏宁已经就该收入全额、依法、及时地缴纳了税款;而342.28万元,是会计工作中的失误,其导致漏缴了以342.28万元为基数计算得出的40万余元的所得税。
苏宁方面还表示,对于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中提及的问题,苏宁高度重视,对于指出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问题已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10月29日,财政部发布了《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下称《公告》)显示,在2017年度会计执法检查中发现,互联网行业呈现轻资产运营、股权与债权投资相互交织、管理架构与法人实体分离、业务运营无疆域限制等突出特点。
记者登录财政部官网查询发现,涉及到苏宁的部分为财政部公告中的《2017年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处理情况》,公告显示,“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资产转让未同时结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未充分完整披露售后回租事项所形成的收入对当年利润的影响程度、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但其中并未提到逃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