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一男子尾随海鲜商贩数公里只为了抢走11斤花蟹,真吃货!
见过抢金银首饰的劫匪,你见过抢螃蟹的吗?近日,北海一男子酒后想吃螃蟹,竟尾随一名海鲜商贩数
见过抢金银首饰的劫匪,你见过抢螃蟹的吗?近日,北海一男子酒后想吃螃蟹,竟尾随一名海鲜商贩数公里,逼停对方抢走5.5公斤花蟹。因涉嫌抢劫罪,该男子被北海警方依法刑拘。陈先生在北海市南珠市场经营海鲜生意。1月12日下午4时20分许,他来到北海南澫码头,选购了一批海鲜准备带回市场零售。
北海一男子酒后想吃螃蟹,竟尾随一名海鲜商贩数公里,逼停对方抢走5.5公斤花蟹。新华社资料图
陈先生将海鲜放入摩托车后方的两个绿色篮子内,随后骑车离开。当他行驶至北海大道西延长线时,一名骑摩托车的陌生男子突然冲了上来,将车横在前方,堵住其去路。
“有什么事?”陈先生问。
“你还想不想回家过年?”该男子称附近有自己的兄弟,威胁陈先生不准动。
陈先生愣在原地,一言不发。该男子也不说话,双方僵持了10分钟左右,陈先生又问:“你想怎么样?”
“你自己知道怎么做。”对方回复。陈先生还没回话,男子径直走了过来,从陈先生摩托车后拿起一个装满花蟹的网袋,随后快速离开。陈先生称,网袋内的花蟹共有5.5公斤,他追了几分钟,但没追上。
经过持续走访和排查,北海市银海区公安分局电建派出所很快锁定嫌疑人踪迹。1月13日晚,警方将嫌疑人邓某抓获。
据邓某供述,12日下午,他和朋友在南澫码头喝酒聊天,酒足饭饱后,他正要离开码头时,偶遇陈先生来采购海鲜。邓某仔细一看,陈先生摩托车后方装满了新鲜的螃蟹,不由起了贪念。当晚,他就将抢来的螃蟹和不知情的家人分享了。
据了解,邓某为合浦西场人,30岁,平日以在北海打些散工为生。16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警方获悉,邓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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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金店专挑便宜货:万一落网可争取“宽大处理”
通过踩点选择最好下手的金店,又选择相对便宜的财物下手,以为自己打得一手“如意算盘”,但仍逃不过法律的制裁……15日,涉嫌抢夺罪的方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12月20日下午,因店铺位置较偏,又并非高峰时段,大坪某金店内门可罗雀。下午3时许,一名戴着口罩的男子走进店内。店员孙女士回忆,该男子先看了看玻璃柜台里一枚标价3万元的黄金手镯,嫌贵,让孙女士换另一件看看,不过,男子仍觉得第二枚标价2万元的手镯价格太高,遂让孙女士再换一件。正当孙女士转身去另一个柜台挑选了一枚1万元左右的手镯时,这名男子拔腿就跑,消失在她的视线中。一起消失的还有刚才那枚标价2万元、重28克的黄金手镯。孙女士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手镯被抢,慌忙报警。
大坪派出所的民警随即赶到现场,给民警讲述了经历后,孙女士表达了自己的困惑:“两个镯子都在柜台上,他为什么只拿了个便宜的就跑了?”民警通过调取店面监控,一眼就辨识出抢手镯男子的身份,男子姓方,2010年因犯罪被判入狱6年,虽然整个过程中,方某始终戴着口罩,可其体态、动作、行为习惯被民警看穿。
民警通过区域内的其他监控设备,梳理出方某逃窜的精确路线:他先是混入商场,跟随大量行人进站搭乘1号线,前往解放碑附近一家金店,以7700元的价格,将抢夺到手的赃物“脱手”。民警通过汇总收集到的线索,将方某的相关资料输进大数据系统,分析其日常行为模式,推算出其可能出现的几个地点,民警火速组织蹲守布控,并在案发后第6天,在两路口轻轨站将方某抓获。
方某落网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他在三峡广场和杨家坪都踩过点,最终选择了人流较小的大坪这家店下手。看到方某如此配合,民警自然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主动交代了这么多,能不能争取个宽大处理?”方某说,特意选择抢走较便宜的一件,为的也是“抢个便宜点的,如果被抓,自己能少判几年。”
对于方某的“如意算盘”,民警表示,这不过是痴人说梦。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条之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便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考虑到方某有作案前科,并妄图用特殊手段“避重就轻”,民警表示,会以最严格的标准对该案件进行处理。